珠海|规范对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项目现场在岗人员的管理:园林绿化设计规范

信息来源: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官网原文:hts://zjj.zhuhai.gov.cn/zjj/zwgk/tzgg/content/post_3767127.html)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中标后跟踪监督评估情况的通报

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园林绿化设计规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园林绿化设计规范,根据《珠海市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于2024年12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中标后跟踪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从全市在建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抽查部分异议项目、市(区)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日常管理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中确定了10个抽查项目园林绿化设计规范。其中,勘察、设计10个项目6家中标单位,施工、监理10个项目20家中标单位,共计26家中标单位。

本次抽查项目中标单位专家评分情况如下:90分以上的中标单位5个,占19%;80-89分合格的中标单位11个,占42%;60-79分基本合格的10个,占38%;本次抽查专家评分无60分以下中标单位园林绿化设计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详见附件)园林绿化设计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合同关键性条款的约定违背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部分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经设计单位确认,个别项目存在合同签订时间不及时问题园林绿化设计规范

(二)部分合同单位管理人员配备达不到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人数,部分项目管理人员不在岗,存在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园林绿化设计规范

(三)少数项目存在主要管理人员未按照《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珠规建建〔2010〕48号)规定及招标文件约定要求配备园林绿化设计规范

(四)部分项目人员已变更,施工组织方案或监理规划中部分管理人员已更换或调整,但未按照有关规定变更手续,存在项目人员变更手续不及时或人员多次变更等问题园林绿化设计规范

(五)被责令修改一般性条文的单位有5个,占有效评分单位的3.8%园林绿化设计规范

(六)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被市(区)质监站或安全事务中心下发整改通知的单位有14个,占有效评分单位的53.8%园林绿化设计规范

(七)部分项目存在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函或提交履约保函时间延误、开具的履约保函未涵盖整个项目工期的问题园林绿化设计规范。其中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或履约保函提交时间延误的单位有11个,占检查项目42.3%。

(八)有13个单位存在工期进度滞后,占检查项目的50%园林绿化设计规范

三、处理情况

(一)对检查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记为优秀,给予诚信奖励10分园林绿化设计规范。对检查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单位记为不合格,给予诚信扣分30分。

(二)对检查中现场人员配备不齐、人员与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不一致,未按约定人员变更手续的单位,或违反设计标准一般性条款的,将按照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扣分园林绿化设计规范

(三)对检查未达到90分的所有单位要求整改,个别行为不规范的单位纳入下次重点抽查范围园林绿化设计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检查存在问题清单较多以及综合评分80分以下的项目加大检查频率,纳入日常重点监督管理,坚决遏制转包挂靠、分包等违规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和欠薪隐患园林绿化设计规范。同时,重点对主要管理人员未按照《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珠规建建〔2010〕48号)规定要求配备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各建设单位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中标单位开展履约评价,结束后及时将履约评价信息录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园林绿化设计规范。履约评价结果将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实现信息共享,作为各招标单位择优的重要依据。

(三)请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规定,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规范对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项目现场在岗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园林绿化设计规范

特此通报园林绿化设计规范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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